长林 .旧事. 残章 (今夕结局)

纯结局,不要找作者问前面……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那圣旨一宣读,两旁文官更是面面相觑,之前生怕皇帝碍着情份轻轻发落,纷纷下狠手逼长林王,结果一圈下地,发现最狠的,竟然是皇帝陛下。

 这旨意句句诛心,萧平旌却无甚反应,平静的跪在堂前。挺直的脊背一丝颤动都无,一时间,整个大堂鸦却无声,连风吹过的声音似都能听见。

 还是宣旨的老太监程恩打破平静,他缓缓向前迈了一岁,咳了一声。“长林王……”

 萧平旌望了他一眼,那程恩原是先王旧人,早不在陛下跟前伺候,这次派他来宣旨,皇帝心思又如何不明?平旌缓缓从怀里掏出一个布囊,那布囊甚是粗糙,上面绣工却极为精致,他慢慢解开布囊上的细绳,从里抽出一块深褐色的玉牌。

 长林军令!萧平旌将布囊收入怀里,仔细地抚摸着玉牌,玉石在萧平旌手中发出冷冽的光泽,玉牌历经三朝,两代人的传承,里面每一个纹路,每一道缝隙,他都了如指掌。

 程恩面露不忍之色。正待说话,萧平旌己双手将长林军令高举,呈在自己面前。程恩上前一步,接下长林军令。一时间,两边的文官都有些恍惚,想像中张牙举爪的政敌,布局了许久的计划,竟然如此轻易的成功了。就像一记重拳打在绵花上,人人心里都升起一股怪异的感觉。

 奇异而僵硬的气氛弥漫着,而那个拥兵自重,蔑视皇权的长林王,却平静得如同一个路人,萧平旌站起身来,与程恩颌首致意,转身离去。程恩身边的小太监望着他的背影,吃吃道:“干爹,他还未领旨谢恩啊?就,就这么走了?”

 “你懂什么!”程恩小声呵斥着小太监,用那双看透世情的眼睛凝视着前方,萧平旌离去的身影似有些萧索,却仍挺立着,程恩叹了口气,长林王交出一切,却拒不领旨。这世上,又有几人能真正懂他?

 大理寺的大门口停着辆马车,半新不旧的一看就是街上雇的,旁边立着一个人,萧平旌倒是眼熟,陛下的贴身太监长安。

 长安对着萧平旌行了个礼,小步跑上前,低声说了句话。萧平旌皱了皱眉,却没说什么,上了马车,长安驾着马车,马车转过两道路口,那里有个不大的酒楼,小小两层,却是平旌年少时爱来的地方。

 以前自己还在这里打过人呢。想一想,十余年的岁月就这么飞逝而过了。

 长安引着萧平旌上了楼,推开其中一扇门。

 太阳快下山了,金色的阳光透过窗格,洒到房中那人身上。

 身材颀长,身量微微有些弱,常年居于宫中,皮肤有些苍白,一双点漆似的双目瞬也不瞬的凝视着萧平旌。

 看到平旌望向自己,皇帝微微张了张口,却是什么声音没发出来。长安行了礼,退了出去,顺手将门关上。

 门关了,隔绝掉一切声响,余下的,却是让人更难忍受的寂静。不知过了多久,皇帝轻声道:“大哥,陪我坐一坐。”

 正中的桌上摆满了菜,平旌放眼望去,全是他幼时带皇帝出来游玩时吃过的菜,难为他还记得。皇帝坐了下来,夹了筷烧得红红的炭烤狍肉放在平旌面前的碗里。

 “这是我第一次带陛下来这里,当时,陛下差点把盘子都吞了,还老嚷嚷着要带一份回去当宵夜。”平旌望着碗,微笑着说。

 看到平旌提到往事,皇帝也笑了,他笑起来,却添了几分少年稚气,“大哥那时多糊涂,付帐了才发现没带金诛,拿几颗琅琊山的寒晶石想顶席面,结果被店家当做吃白食的,差点扭着见官。”

 平旌摊摊手,“是那店家不识货,寒晶石这种宝贝从未见过。”他看到桌上小小的碟子里盛着几粒糖醋茭头,道:“那时偷着带陛下和婳儿去吃银丝汤面,结果店家送了点茭头,婳儿非要和陛下争执,一个说这是蒜中了毒,一个说这是霉坏了的大葱。”

 皇帝笑道:“那茭头黑漆漆的,朕倒从来没见过这东西。不过最可恨的是大哥,趁朕和婳儿争执起劲,将那茭头全都吃掉了,气得婳儿直哭。还是老板心软,又送了一碟给我们。”

 提到容婳,两人皆是无言,夕阳慢慢偏了,只余下窗口那点昏黄。室内一片昏暗,可皇帝没出声,没人敢进来点灯。

 平旌夹了一粒茭头, “人生离合,故人聚散,其实都是寻常,陛下不用放在心上。”

 皇帝下唇抖了抖,似在强压住什么,皇帝偏过头去,平旌放下筷子,温言道:“陛下十岁那年,狩猎时看到三岁孩童手足冻裂,对先帝言萧氏应守护天下弱小,而不是嬉戏杀戮。”

 “这句话,平旌一直记在心上。也望陛下永远记得。“

 “其实陛下想说什么,平旌一直知道。”

 皇帝无声的叹了口气,人生至此,再说什么皆是无用,他坐在黑暗中,望着那桌己冷掉的饭菜,黯然闭上双目,“大哥,你要保重。“

 “臣,尊旨。”

 萧平旌跪在地上,对皇帝行了最后的臣子礼。

 出了酒楼,天己全黑了,长街两头却挑起长长的花灯,灯火荧荧,将长街照得亮如白昼。平旌这才想起今日竟是七夕。他望着长街,这是他少时不知来过多少遍地方,长街转角处有个小小的字画店,再往前两步,是一家蜜饯馆,容婳爱吃那里的金丝缠蜜,林奚却爱吃豌豆黄。平旌随着人流慢慢走去,却发现蜜饯馆变成一家金饰店,朴素静雅的门栏,早换成金壁辉煌的檐角。

 平旌想停下来看看,却被人潮裹挟着向前走去,他只能频频回头看着这熟悉却又陌生的故乡。近来大战平定,金陵城早盼望着恢复以往的日子,他们离边境太远,那里的苦楚他们看不到也感受不到,对于金陵百姓来说,长林军边境抗敌消息带来振奋过后,长年对战,为了筹措军费使得赋税月月上涨,让这座富庶的城市也怨声载道。而他们对长林王最深的印象,是坊间流传的桀驁凶残、抗旨不遵八个大字,汇集成茶馆街角的闲话。

 熙熙攘攘的人群里,有人欢声笑语,有人高声叫喊,有人不小心踩到平旌脚,随即漠然擦肩而过,没人认识他,没人知道这个人为了保护他们而付出过什么。平旌望着这里的人,这里的物,突然发现,原来十二年岁月逝去,而他,竟然被拉下了。

 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少年,意气风发地对着其余三人说:“在金陵,就没有小爷不认识的人,没踏过的地!”

 那时,阿苏勒会笑着给他捧哏,容婳会抽出条手帕遮着脸,生怕别人认出来,林奚会冷冷的抽出银针,趁他不备扎他哑穴。


 长街交汇处是一座拱桥,精巧玲珑,桥上贴满了各式用绢纱彩布扎成的花朵或燕子,乍一看,却是一座鹊桥。桥上站立着无数少女,有的在笑,有的在窃窃私语,有的以扇掩面,各有各的娇憨美丽。

 桥下两端人头攒动,河里小船密密如织,无数精心打扮的少年郎夹杂在看热闹人群中,显得甚为紧张。

 这也本是大梁七夕固定节目之一,牛郎织女相会之夜,却是金陵少男少女相约表白之时。

 一个穿淡粉色衣衫的少女,用罗扇半遮面,向前走了一步,将手中的香囊,扔到桥下穿蓝色衣衫的少年肩上。

 人群中发出欢乐的笑声,那少年肩上,被香粉打出淡淡的红印,少年人捧着香囊,大喜若狂。桥上少女红霞早飞上面颊,两相对望,立即含羞避开。

 平旌想起那年自己和林奚出诊,正值盛夏,小船在荷叶间穿梭而行,平旌摘下荷叶,做了两顶帽子,一顶罩在林奚头上。

 突然一物打在他的肩膀上,平旌回头一望,却是另一小船上的少女,晒得红扑扑的脸蛋上扬着笑容,嘴里不知道说着什么,扬手又扔给他一朵莲花。

 平旌玩心顿起,扬手和渔家女打招呼,笑了几句,转头发现身边冰冷刺骨,林奚头上可着劲的下着十层寒霜。

 他还不知道怎么了,傻愣愣不知如何是好,还是船老大笑着说了句,“你们听不懂渔家话吧,那女娃说的是,并蒂莲送给你们小俩口。”

 平旌拿着莲花,才发现茎杆一枝,花开两朵,粉妍娇嫩。两人望着并蒂莲,再互相望了望,霎时移开视线,一个看天,一个看水。一个满面飞霞,一个沸得冒烟。

 平旌不由得笑了,那时的他们,多么蠢而不自知啊。如果现在她在这里,自己绝不会……

 一只手伸过来,拉住他的手。

 他浑身一颤,这只手掌心生着老茧,微带刺感。他甚至可以感觉到这只手在微微颤抖,但只要一握住,他就知道了。

 那只手,在他的梦中,出现过无数次。

 就如同那年丧尸围城,她以身试药,他怒不可遏,她握自己的那只手。

 就如同那年瘟疫横行,她身染重病,他奋力突然破围城,握住的那只手。

 就如同那年父亲去世,他以头触棺,她伸出手,颤抖地拦在他的额前。

 就如那年他们四人被人群追赶,他逃跑中伸出手,她握住他的手。

 他回过身,她一如既往对他微笑着,弯弯的笑眼中全是莹莹的泪光。

 “我找你,找了好久。”

 “林奚。”他低低的唤着这个名字,这两个字似有种魔力,他一直绷紧的背放松下来,他微微弯了腰,拢起双臂,将她拥在怀里,像抱着一块稀世的珍宝。他想过无数次的相遇重逢,在荒芜的边境,他是长林王,她是医女。在遥城,他是病患,她在大夫。在济风堂,他是33,她是掌柜。在订立婚约的那一刻,他是个奶娃娃,她倒是可以坐起来,将银锁扔在自己脸上。可唯有这一次,是在这平实熙攘的街道上,她牵住他的手,他终于抱住了她。

 “你过得好不好?林奚,我……一直在找你啊……”他深深的将脸埋进她的头发里,深深地吸了一口气,那带着草药清香的气息,是她独有的气息。林奚回抱住他,将脸埋入他的胸口,摇了摇头,像个孩子一样哭了起来。

 这么多年的辛酸,这么多年的分离,在这一刻,终于释放出来。

 “平旌,我走了很多路,但我告诉我自己,如果找到你,一定不会再放开你的手。”

 似有什么流进他的心口,静静地,缓缓地将它填满。这十二年来,他走了一条长长的路,历经沧桑,波折兜转,遭过背叛,经过离弃,但总有那一个人,站在那里,在他每一个生命的节点处,向他伸出手。

 原来,她一直在那里,在他的生命中的那里,最后融合成他生命中的一部分。

 人流在他们身边穿过,多少有人侧目,可他不在乎,他紧紧将她抱在怀里,亲吻着她的额角,她的手扯住他的衣角,在他怀里尽情哭泣,砰的一声,烟花在夜空中绽放开来,拥挤的人群中发出潮水般的欢呼声,没人注意到在人群中相拥的两人,没人知道他们是谁。一朵又一朵的烟花在空中绽放开来,越升越高,越开越大。对于金陵城,甚至整个大梁来说,这是一个新的开始,而有些人,有些事,终将湮没在街头巷尾,成为一段有头无尾的传说。

 

 (完)


(这是我自觉写得最好的一篇了,今夕到此为止,笔力没超过此篇的。个人还挺满意的。)

19 Nov 2019
 
评论(26)
 
热度(85)
  1. 共2人收藏了此文字
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
© 醉墨凝 | Powered by LOFTER